深圳800亩未收储土地挂牌乐高集团 11名全国省人大代表提出监督

8月6日,1名广东籍全国人大代表及10名省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函,请求对深圳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违法出让800亩土地给乐高集团进行监督,希望通过上级人大常委会阻止这种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通过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查询了解到,大鹏新区此次挂牌出让给乐高集团的800亩土地,居然没有任何关于收储入库的资料,有关800亩土地的任何信息都处于一片空白状态;再到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局查询了解,对这块即将出让给乐高集团的800亩争议土地,依然没有办理任何收储入库手续,连整个地块的整备实施都尚未开展。



据深圳市东部海岸水产有限公司(简称:东部海岸公司)反映:其偶然发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7405002GB00494地块,土地面积533411.12平方米(800亩),建筑面积267000平方米,该地块位于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大路以东、新东路以北,系东部海岸公司东山三高水产养殖基地的一部分。

自2018年大鹏新区南澳新大社区地块土地整备项目启动以来,东部海岸公司一直积极向相关部门提供证据材料,证明东山三高水产养殖基地系其合法拥有,但有关部门均未能正视此事。在未与东部海岸公司签订任何征收补偿协议、整个地块尚未完成收储的前提下,私自对这块土地进行挂牌出让,目前处于拍卖公告阶段。



据东部海岸公司向全国人大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反映,东部海岸公司系东山三高水产基地唯一直接权利人,但截至目前该地块未收到任何征收通知及征收补偿。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向深圳市农业局下发编号为粤府海证(1999)第2001号的《广东省海域使用证》标明:划定东山三高水产养殖基地海域使用范围及使用面积,东山基地3000亩海域得以形成陆域,由东部海岸公司投巨资建设的围海大坝工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确立的“谁开发、谁受益”的海域使用原则,如若政府征收,应给予东部海岸公司相应的补偿,但大鹏新区管委会及更新局等相关部门,至今未与东部海岸公司签署任何征收补偿协议。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完善土地整备项目实施程序和第十三条强化储备土地管理的规定,对涉案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新大社区地块土地整备项目,应当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新大社区地块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报深圳市土地整备机构审核批准后,由政府根据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土地清查、土地确权、房屋征收、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收购、征转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房屋拆除、土地清理等具体工作,收储入库后,方可公开挂牌出让。

然而,《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新大社区地块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于2020年3月30日才公示,2020年7月17日,深圳市世鹏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才出具《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新大社区地块土地整备项目涉及的建(构)筑物及设备物品搬迁等征收价值评估报告》。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新大社区地块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公示之前,在未对该项目进行任何价值评估、未签署任何征收补偿协议等程序的前提下,竟然对该地块进行挂牌出让,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大鹏新区将存重大争议的800亩未收储的土地挂牌给乐高集团,完全无视企业的合法合理诉求,这对深圳创建先行示范区、改善深圳营商环境、健全法制社会极为不利,这样的案例骇人听闻,在全国尚属首次。

大鹏新区在对这块800亩土地未完成整备收储的背景下,对这块土地的权属尚存争议、征收补偿尚未妥善解决的情况下,就擅自挂牌出让,严重损害了东部海岸公司的合法权益,严重违背了党中央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重违背了中央三令五申、明文禁止的违规违法土地出让政策,大鹏新区相关部门的违法行为,对恢复遭受疫情重创下的营商环境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对深圳创建先行示范区是一次严重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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