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新政”六年多来 广东等地积极推动优质供给

校服是学生的特定着装,也是学生的身份象征,是学校教育理念和校园标识系统的表现。2015年6月,国家为了规范管理校服市场推出了“校服新政”。同年6月,我国首个专门针对校服的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出台,成为校服行业的“新国标”。

经过监管部门、学校、家长、企业等社会各方六年多来的努力,国内中小学校服的质量与美观度有了比较明显的提升。在此过程中,一些地区也逐渐创新总结出了一些好的做法和模式。

出台校服采购指导政策 加速保障家长参与度

让“家委会”更多参与校服采购,是校服产业健康发展的正确路径。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王雄认为,“采用民主、阳光的形式管理校服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让每一个利益相关者来做决定,让学生和家长参与,而学校只需要管理程序正义。这样让一切都在阳光下进行,杜绝了桌子下的交易,才能让校服行业健康发展。”

令人振奋的是,越来越多的地区对保障家长参与校服采购的重视度在不断加强。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于今年3月5日起,废止原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粤教后勤〔2017〕2号),要求省内各地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省的要求,引入家委会进入校服采购过程,构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秩序。

11月5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印发《越秀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指引》,提出学校应将校服作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延伸和校园文化的展示,教育学生爱护和规范穿着校服。学校应建立以学校、家委会、学生、家长、社会代表等为主体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充分沟通拟定合理的、符合实际的、普遍家庭可承受的校服价格。

不久前,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561号(教育类508号)提案答复的函》,对积极推进“有效监管下的校服市场化”问题进行了答复。文件再次强调,要充分保障家长合法权益,明确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选用校服,并由学生自愿购买。这无疑是为各地推动家长参与校服采购政策的落地明确了方向,让全国的家长吃下了“定心丸”。

打通供需两端 创新校服协商机制

31888标准实施以来,各地也结合实际进行了有益探索。上海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响应新政,加强对校服行业的监管,指导帮助校服生产企业加快升级改革。

根据国家四部委《意见》和上海三部门《通知》的精神,上海市质检院纤检所积极开展相关标准宣贯会,让企业主动适应标准;同时受邀给上海市一些中小学校的有关人员开展校服标准专题培训,对标准的内容进行重点解读,并就校方如何审核企业产品检测报告等问题作了详细说明。另外,上海市教委也明确了校服采购实施家委会协商制度,校服价格不再设定上限,改为可由家委会通过校服的收费标准后由学校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上海市的校服改革改善了校服品质提升与传统监管模式的不兼容的问题,为各地树立了政、企、校联动的示范标杆。打通供需两端,不仅使校服选择透明化、校服产品品质化,也促成家长与校服企业以学校为平台进行直接互动,让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从生产、采购到选用全方位符合“校服新政”的要求。

出台校服采购标准 构建多元治理体系

四川省教育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联合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教[2016]108号),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制度,确保校服品质,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2021年8月30日,四川省中小学后勤协会发布了四川省中小学《校服(园服)采购与验收规范》团体标准,成为中国校服行业内的首份采购团体标准。该标准由四川省纤维检验局等单位起草,除了明确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之外,对于采购的主要流程、采购合同规范和验收时的内在质量把控,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各地校服管理的积极措施,有效推动了校服质量提升和优质供给,国内不少地方校服的审美与品质有了明显提升,家委会参与校服采购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相关政策的落地,更好地满足了不同消费水平学生群体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提升校服质量和满意度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也将越来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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